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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致电力设施损坏 赔偿2.6万元

时间: 来源: 《中国电力报》 作者: 缪梦婷 张哲铨

  近年来,随着甘肃张掖市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的大力推进,广大群众对电力的需求也日益增多。但在致富路上,若安全意识重视不足就会带来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。

  案件经过

  棚架刮倒导线致1120户停电26小时

  近期,一件损害电力设施导致1120户客户停电26小时、导线损坏400米的案件依法宣判,肇事者被依法追责。

  2021年4月21日下午,张掖市甘州区出现强对流沙暴天气,党寨镇宋王寨村村民王某安全意识淡薄,未能有效将自营蔬菜大棚及棚架固定牢靠,致使棚架在极端对流天气下被大风刮倒,导致国网甘肃张掖供电公司35千伏3512上石线44-45号杆及35千伏廿里堡变电站10千伏122沿沟线倒杆断线,造成辖区内1120户用电客户停电26小时的严重后果。事故发生后,该公司立即组织,调集带电作业车、大型吊车等抢修车辆,进行抢修复电,在40余名电力工人不间断抢修26小时后,恢复正常供电。该公司在积极复电抢修的同时,多次与王某就此次重大损失进行协商且无果,故提出上诉。

  案件解析

  法院依法判赔2.6万元

  8月17日,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,依照相关法律法规,判处王某赔偿张掖供电公司各项经济损失2.6万元,并承担本案部分诉讼费277.5元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:“建筑物、构建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或者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。公民有义务对自己所属的物品尽到安全保管和维护的义务,尤其是在自然灾害面前,更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,避免发生安全隐患事件。

  重要提示

  增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自觉性

  张掖供电公司将保持高频率防外破特巡,切实加强配网设备维护管控,定期组织人员前往各施工现场、大棚基地、村庄、住宅小区等地开展《电力法》、安全用电知识等的宣传教育活动,并通过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、悬挂电力安全警示牌等工作,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自觉性,为积极落实乡村振兴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