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4-05-31 20:11 来源: 《中国电力报》
2023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超过火电,2024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将超过煤电,我国不断刷出新能源发展的“加速度”。大力发展新能源是应对能源保供压力、实现行业低碳转型的根本出路。
承压前行
挥师沙戈荒深远海
截至2023年底,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5.7亿千瓦,占比为53.9%,其中,水电、核电分别为4.2亿千瓦、5691万千瓦,并网风电、太阳能发电分别为4.4亿千瓦和6.1亿千瓦。
国家能源局《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预期的数据则再进一步,2024年,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将提高至55%左右,风电、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比重将超过17%。
不过,数据静好背后,并非一路坦途。保障能源安全需要不断面对挑战,能源需求超预期增长,重大项目建设面临资源要素制约……一系列挑战摆在眼前,大力发展新能源需要承压前行,哪怕是踏足人迹罕至的荒凉之地,哪怕是直面怒涛巨浪的深海远洋。
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章建华在接受中能传媒记者采访时指出,要加快推动前三批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,并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。
随着1月2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40万千瓦光伏项目顺利并网,新疆首批以“沙戈荒”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全部并网发电。截至目前,我国已下达三批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。2023年底,第一批项目进入投产高峰,第二批项目陆续开建,第三批项目加快前期工作。
我国拥有超过1.8万千米海岸线,近海和深远海风能资源技术开发容量约22.5亿千瓦。目前,全国已建成20多个海上风电产业园,实现了海上风机从6兆瓦到18兆瓦的跨越,为发展海上风电提供了重要保障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我国规划了山东半岛、长三角、粤东、北部湾等千万千瓦海上风电基地集群,并规划在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山东、江苏、浙江、上海等区域,开工一批百万千瓦级深远海风电示范工程。截至2023年底,全国海上风电装机实现3729万千瓦。
在能源清洁转型步伐不断加快、可再生能源发电渗透率持续提升的背景下,全国电力供应依然充足稳定,一如既往地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着可靠的能源保障。数据显示,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6.7%,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/3,风光发电量保持两位数增长,超过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,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15%。
兜底调节
转型务必快进慢退
来自国家能源局的消息显示,2024年全国仍有2亿千瓦左右的风电光伏装机增量,以助力我国能源结构持续优化。不过,“看天”出力的新能源很难做到“随叫随到”,极热无风、极寒无光、晚峰无光……传统能源的拥护者经常以此来诟病新能源。
当然,上述说法并非没有道理。尤其是当前尚处于构建新型能源体系、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的初期,新能源确实难以独立挑起保障能源安全的大梁,需将“先立后破”原则贯穿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全过程,不但把新能源扶上马,还要远远地送上一程,随时准备着它们一旦“撂挑子”,煤炭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就得兜住底、顶起来。
为了让煤电企业安心兜底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于2023年冬天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》,规定由工商业用户“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和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”向符合条件的煤电机组支付容量电费。
在传统电力系统中,需要保留一部分备用容量,以应对突然增大的用电需求或者其他突发情况。在新能源高比例接入的系统中,当然更需要保留一定比例的备用容量,只不过作为备用容量的仍然是传统机组,而非新能源机组。
当前处于新型电力系统加速转型期,为鼓励绿色能源投资开发,国家仍执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政策,所以对“三弃”问题依然进行严格考核。随着技术不断进步,以及由此带来成本的持续下降,相信业界一定可以容忍合理的“弃电”比例,通过新能源装机的冗余容量为系统提供容量备用,从而得到容量补偿。
近几年,我国新能源发电利用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,达到97%以上,2023年为97.5%。一位从事电网调度工作的人士坦言:随着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的持续加大和系统占比的逐渐提高,电网企业已经很难继续保持这样高的消纳率。
从近期实施的《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》中,可感受到对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的保障力度出现了一丝丝的“松动”——今后将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实现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,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靠强制性计划手段。其中明确,“因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原因、电网安全约束、电网检修、市场报价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的,对应电量不计入全额保障性收购范围”。
上述内容意味着,因特定原因产生的弃电量是被允许的,而这一趋势也为新能源可作为备用和调节资源提供了无限可能。
除关键时刻“顶不住”之外,因为存在随机性、波动性和间歇性,新能源出力也很难与负荷需求实时匹配。所以,要做到供需平衡,还需要传统能源参与系统调节,提供辅助服务。根据我国当前的能源结构,开展煤电灵活性改造便是关键一招。
即便在传统电力系统中,“灵活性”也是煤电机组的一项关键性能指标,用以反映机组可调出力的幅度,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调度需求以匹配负荷的能力。如今,为进一步增强系统灵活性、满足大规模消纳新能源的需求,煤电机组在灵活性改造方面被不断挖潜。于是,在此前已经出台多项相关政策的基础上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于1月27日发布《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要求“深入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,到2027年存量煤电机组实现‘应改尽改’”。根据有关数据,截至2021年底,全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规模超过1亿千瓦。2021~2022年,全国煤电“三改联动”改造规模合计超过4.85亿千瓦,大约已完成了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的81%。(记者 刘光林)